的包。他跑得比兔子还要快。
她跪倒在地上,感觉到腹部那个伤口流出的血把她身上的热量慢慢带走。她听见小区的保安大声喊叫,听到了“120”急救车“完了,完了”的声音由远而近,她甚至已经闻到了消毒药水的味道,但她始终还是没能再睁开眼睛。
她即将失去意识的那一刻,想的全是家里已经成了小孩子的妈妈。真是讽刺啊,爸爸妈妈从小就教导她要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可是善良不但害死了妈妈的丈夫,还害死了妈妈的女儿,扔下妈妈一个人混混沌沌的活在这世上。她拉着那个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不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的人的手,喃喃的说了一声:“妈妈,对不起。”
那个人和她大声说了一句什么,她没听清,但她恍惚记得好像是说,就算是想学雷锋,也要懂得判断,把命都送了,实在太蠢了。这是个什么世道啊,不过想学一回雷锋,就把命给送了,她想笑,却只流下两行泪。
她没想过她还能重新活过来,但她清醒过来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再也不做滥好人,因为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假如她不是滥好人,她的妈妈又怎会受那丧夫丧女的孤苦凄凉?她那时候可真蠢。做了明菲后有整整一年,她看向所有人的目光都是漠然防备的,被虐待到了难以忍受的时候,她也曾忍不住想砍汪氏几下,想了很久却始终没下手,反而在两年后砍了自己一刀。
“三小姐在想什么呢?这么入神?”娇桃把一杯温热的蜂蜜水递给明菲,轻轻摸了摸她的额头:“趁热喝吧。”
“好。”明菲弯起嘴角笑起来,蜂蜜水入口,甜入心肺,这一世她要别样的活,好好的活,她会记得随时提醒自己不要心软的,心软就等于害自己,滥好人可是世上最危险的一种职业。以前的事是无法挽回了,可这一世她既然叫明菲,就要明辨是非,以直报怨,以德报德,快意恩仇一回。
女儿酒一般都是中午,众人吃完午饭,新娘被接走后这事就算进入尾声了。
送亲接亲的人走后,吴家的小院子里就只剩了些帮忙收东西的婆婆大娘,明菲关了半日,觉得气闷,便趁花婆子饭后打盹,悄悄把窗子掀开一条缝看出去,只见汪氏和芳儿立在门口,看着远处,一脸的怅然。特别是汪氏,难过得什么似的,偏还要强颜欢笑,那脸看上去怎么都别扭。
娇桃见明菲打开窗子往外偷看,便瞧了花婆子一眼,生怕她会出声制止明菲。谁知花婆子睁了眼,道:“人走了?”得到肯定答复后,也上前凑上去看,还叹道:“唉……这可怜天下父母心,都是一样儿的。养个女儿,期盼她有个好婆家,临出门了吧,又舍不得,还得强颜欢笑。有时候还连哭也不敢哭。”
听花婆子这意思,似乎也是嫁过女儿的,可这种话题不适宜一个小女孩和一个老婆子交流,更何况是个位居管教之职的老婆子和一个被管教的小姐。
明菲只笑笑,离开窗前拿起花婆子带来的那本类似于三字经的启蒙读物,又取了石板,用毛笔蘸了清水在上面写字,努力做出一副认真识字的上进表情。书上的文字是繁体字,幸好她当初上学的时候古代汉语一向学得不错,这些繁体字尽管不是很会写,阅读却是没有大问题的,只是她不敢暴露自己认识很多字的真是情况,而是根据花婆子的教授的进度适当的表示出过目不忘的聪颖。
她来到的这个大丰朝,不同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和国家,但文字差不多,风俗文化也差不离,不过万幸女子是不用裹小脚的,所以她也不必担心被弄成了残疾,或者被人嘲笑有双难看的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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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章插叙了明菲前世的事情,算是对她性格发展的一个必需的交代。不过大家放心,女主的名字叫“明菲”其实就是取“明辨是非”的意思,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不会走极端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