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声‘大姐’的时候那种心情。我那时候就想,我哪怕是死了,也有人知道我是谁,她会将我的骨灰带回家,他会给家里我的消息。那样……等到桐桐大了,也知道我不是因为不要她而失踪了,她也是有妈妈的。她的妈妈很爱她……可是韩新没看着我死,他的手指就是为了帮我挡第二刀而被削掉的。两个怕死在异乡被人扔进臭水沟的人临死一搏……老天有眼,韩新活了,他拖着我躲进了丛林,用从土著人那里学来的微薄的土方子给我把伤给治好了。伤疤狰狞,是因为缝伤口的针是土著居民用的鱼骨针……伤口差不多长住我能动以后,我连回了美国……他是个没身份的人,我花钱从当地政府势力买了相关的合法证件,才带着他顺利的回了美国……到了美国,在医院里躺了半年,我才算是真的活过来了。剩下的……就都能查到了。用这部分钱,创立了栖凰……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了……人活过来了,我就想肆意的为自己活一次。临死对你的执念我都没放下,那我就处心积虑的争取一次又怎么样?”
她说着,就笑了,“害怕吗?”
林博看着她,“怕什么?”
“杀人!被杀!”朱珠眼里的阴霾一闪而过,“这疤痕,是那段我不敢叫任何人知道的过往。谁也没说过!除了韩新,再没有别人,就是田天她们也并不知道详情。”她伸出双手放在林博的眼前,“看见了吧?上面还沾着鲜血。”说完,她有些释然,“你从小就家境优越,跟你相处时间短暂,也知道你是个什么性子的人。知道我的这些过往,你还有胆子跟我这样的女人在一起吗?只怕这双手放在你身上,你都会颤栗厌恶。这大概就是原因吧。或许是,也或许不是,我自己的想法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总之,不是光彩的事我不想提,在意我的人会心疼我,我在意的人会因此疏远我。在咱们国家,安全程度到了一定程度,要是身边有个杀人犯……我不敢想……会怎么样……”
林博艰难的咽下唾沫,想过她不容易,却没想到这么不容易。他的喉咙跟堵住似得,半天才说了三个字:“害怕吗?”
“嗯?”朱珠不知道是没清楚还是没明白她的意思。
“我说你当时害怕吗?”林博双手都颤抖了起来,想伸手抓她,又怕这一刻的她一碰就碎了一般,“我问你……一个人的时候怕吗?”
怕吗?谁不是家里宝贝着长大的?能不害怕吗?
朱珠笑了一笑,“大概是怕过吧?过去那些年了,我都忘了。不过从那之后,能叫我害怕的事情就不多了。”说着她扭头看林博:“桐桐的事情,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得劲。可是……死过一次的我太知道生命到底有多脆弱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那么突如其来的从我们的身边消失了。活着的时候,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哪怕明天就去了,心里也不会觉得有遗憾。我希望她快乐,每一分钟都快乐……”
“好!每一分钟都快乐。”林博站起来,往前走了两步,“别离我那么远,我在你心里就那么不济事?一说这些,你知道吗?我觉得我就是个罪人。可我要是说我有罪,我用后半生为你赎罪,这一定不是你想要的结果。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也不知道怎么做才算是爱你。但……我现在就觉得,不管发生什么,我都想要在你身边……关于我的后半生,所有的计划都跟你有关。我想等这次忙完了,跟你补办一个婚礼。等到桐桐结婚了,我就把公司彻底交给她,没事的时候我在家里给你和闺女做饭,每天早晚我接送你上下班。等桐桐又孩子了,我们就把孩子接过来,白天我带,晚上你带……等有一天咱们老了,身边围着一圈像你的孙女和像我的孙子。得空了,咱们去外面转转,住在面对大海的别墅里……”
朱珠笑了起来,“不怕我?”
“有你保护我,我心里踏实。”林博也笑了,“这些事,咱们再也不要提起,跟桐桐也别提,这孩子心思重……”
心思重的林雨桐拉着四爷悄悄的退回去了,走了半个小时,方向早就不是朱珠和林博走的那条路之后,这才停下来。
这样的经历,即便朱珠不说,林雨桐也猜到了大半。
这对林雨桐来说,杀人而已,只要是该杀的人,杀了就杀了,能怎么的?
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心理负担。至于说那些走私……说实话,朱珠只能算是利益链中没办法起决定作用的中间一环。只要这里面还有利益在,这种行为就杜绝不了。不管别人知道后怎么想,在她看来,她是没有立场说任何一句不是的。而且,但生存问题都难以保证的时候,你要求她想什么呢?
两人谁也没提这事,有朱珠在,他们两人在丛林里没有什么危险就行。
四爷跳过非法围猎的事,却说起了当地居民的耕种模式,“……有机会还是去一些部落里看看……”
两人回营的时候带了野鸡,这里的野鸡好像还有点不一样,逮了两只够炖一锅汤的就往回走。等鸡汤的味道飘出来,林博和朱珠才双双把家还。
说不上来两人哪里不一样了,但叫人看着就是不一样了。
珍妮对着朱珠远远的竖了一根中指,还不忘对林博飞眼两下。这次朱珠没有暴躁,林博也没有不知所措的看朱珠的眼色。两人该干嘛干嘛,不需要彼此的解释,也不需要对这样的事敏|感。
这种感觉应该被称之为信任。
吃饭的时候,见林雨桐在两人身上扫来扫去,林博瞪了一眼,“看什么?好好吃饭。”说着,把碗里的鸡腿给了闺女,把鸡翅膀给了朱珠。完了之后还盯着四爷看,直到四爷把碗里的好肉都夹给自家闺女这才收回视线。
朱珠对这里的吃食其实真是没什么兴趣,但还是赏脸的吃了,完了才问林雨桐,“出来一趟觉得值吗?”
林雨桐之前觉得这两人陪着自己出来确实挺夸张的。林博还罢了,朱珠为什么跟过来。现在倒是觉得,朱珠未免没有想把这东西都揭开的心思。不管揭开后会面对什么,也比这么心里提着这一块要好的多。事实上她算是走对了一步棋。
“以后,妈不用再跟着了吧?”林雨桐干脆用手拿着鸡腿啃,转脸问朱珠。
果然朱珠就道:“不跟着了。我那边公司还有一摊子事呢。”
“对!”林博一脸赞同,“出来一趟多辛苦!你倒是跟玩游戏似得,你妈哪里受得了这个。出来一趟也就一周时间,不用你妈跟着跑了。”
果然如此!林博这辈子要是不被朱珠吃的死死的才是见了鬼了。
在这里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丛林对林雨桐和四爷来说,已经失去了吸引力。这天两人也不去打搅林博和朱珠,直接上了飞机,带着翻译去走访附近的土著部落了。
翻译的水平也不怎么样,再加上这里的每个部落都保留着自己的文化风俗连同可以称之为方言的语言。四爷跟他们的部落族长说话,也得连蒙带比划,偶尔再加上一两句英语单词,这才能勉强沟通。这些部落里有一些会简单的英语的人,当然了这样的人一般都是部落里的能人,他们偶尔会走出部落,跟外面的人交换一些布匹食盐的物品。
部落里的人并不多,加起来也就一百来个。还有接近一半的老弱。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是不会离开他们的部落的。林雨桐漫步走在部落了,真的恍若到了原始社会一般。房子都是茅草屋,低矮的很。进去后会发现根本没有床,十几平米的地方,一边铺着动物的毛皮,这就该是一家人住着的地方。屋子的中间都有个不大的火坑,也都有用过的痕迹。不用问也知道,这是天气不好的时候做饭和取暖用的。屋子的外面也有灶台,都是土灶,土灶上面竟然连个棚子也没搭建。不过好歹用的是铁锅。在屋里的火坑上做饭,是不用大铁锅的,而是一种非常粗糙的陶罐,林雨桐怀疑那种陶罐是他们自己烧制的。如此原始的生活,却发现他们并没有特别执着的储存粮食的概念,家里那种只撒了种子就不再照管的田地,收了多少就算是多少。说实话,不浇水不除虫身子种子都非常老品种的粮食,产量真不算高。林雨桐连着看了几家,半人高的大缸每家存了三五缸不等。存起来的不是直接能吃的粮食,比如稻米吧,都是带着糠的。做饭前,先得在石臼里捣米。米捣出来淘洗了直接下锅,而米糠顺手一撒,散养的鸡就出来啄食。鸡是林雨桐在这个部落里见到的唯一一种家禽,它也不需要人喂的,每家每户的只有屋子的概念,好似没有院子的概念。在中国院子里长草是荒凉,在这里……草就挨着门槛长的。草长莺飞这话不是白说的,各种虫子在草地里蹦跶,鸡不用费劲就能吃饱。可即便养鸡这么轻松,养鸡的人家和数量看起来也不多。转眼林雨桐就明白了,这些不多的鸡大概就是刚够部落里消耗吧。没错,他们始终秉持着自给自足就好的原则,女人们去河边洗衣服,顺手就能捞出不大的一种鱼来。要是捞上来一网子多了,挑了大的流够自家一顿吃的,剩下的就顺手放了。这也就导致了部落里男人比女人清闲的多的事。男人们只要偶尔出去捕猎,满足了需求就歇下了。而女人去从早忙到晚,不过这也不奇怪,光是吃饭的现捣米的方式,一天到晚忙的肯定都是一日三餐。或许是大自然的馈赠太过丰厚,他们对种植并不怎么热衷。甚至表示自家种的没有野生的好吃。
她在部落里转了一圈,发现根本就没有学校。孩子们大小不等,都在野地上撒欢呢。他们没有学校,也不上学。要说学东西,那也不是不学,只是从部落里年老的人那里学在丛林里生存的法则。学的好的,也就能在部落里崭露头角了。
要说这个地界,有没有现代文明的痕迹。还别说,也还真有。比如部落里有一台交易来的小功率的旧发电机。只有部落里来贵客的时候才会发电,然后在族长家的棚子里挂起唯一的一个白炽灯泡发起了点。这叫林雨桐想起了农村地头夏天挂的那种除虫灯,只要灯一亮,附近的大小飞虫飞蛾扑火的往灯上凑。如今林雨桐坐在棚子下面,抬头朝上一看,乌泱泱的长着翅膀的大飞虫围着灯泡黑压压的一圈。飞虫振动翅膀的声音,相互碰撞的声音,嗡嗡嗡的。一抹头上,还有掉落下来的被灯泡灼伤了翅膀而掉落下来的大飞虫。但这灯亮了起来,却是整个部落的盛事,部族里的老幼,给脸上图上特有的图腾,还是载歌载舞的围着这个棚子跳了起来。说实话,那种妆容容易叫人晚上做噩梦,但林雨桐还是不停的对着这些人致意,得尊重别人的传统不是吗?
第二件算得上属于现代文明的东西,就应该算是组长特意请四爷听的收音机。老式的收音机不知道是从哪个犄角旮旯里倒腾来的,只能收到一两个台还带着各种杂音。但就是这样的东西,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听的。只有部落里那些有资历的人,才能在族长听的时候过来跟着一起听。人家能邀请四爷,这是极高的礼遇了。
而这个部落,唯一一个被普及的,不是别的,正是衣服。至少他们不会再光着上身下面只穿着皮草裙了。那种皮草裙被当做礼服,只有重大场合才能穿。平时他们穿的……尤其是男人穿的,跟大街上买的那种十元两件的T恤和大短裤是一样的,只是颜色多为绚丽的。再有就是鞋子,更多的人穿起了五块钱一双的那种塑料拖鞋,而不是光着脚到处溜达。
从部落里出来,林雨桐自己都不知道现代文明之于他们,之于这片土地,是祸还是福?
“没见人家自得其乐吗?”四爷上了飞机,“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挺好的。”
“就是不知道见识了外面的繁华,还能不能保持这份心境。”林雨桐有些怅然,“其实像咱们这样的探寻者,还是越少越好。”光是携带的各种病菌,这些人只怕就受不住。
是啊!还是越少越好。
回到营地比赛已经结束了,但整个气氛都比较低迷。问了林博才知道,英国的一位参赛者被毒蛇咬伤了,尽管打了血清,但还是不治身亡了。
林雨桐吓了一跳,“是不及时还是别的?”
朱珠摇头,“这不是谁单方面的问题。野外这种环境,偶然因素太多了。现在还没检查清楚,或许还感染了别的病菌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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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撑着写完,明天替换一部分重复的防盗部分。我爸检查出肺癌,晚期,不管叫知道,我只能硬着头皮在他面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