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了。
今年已经十八岁的亚岱尔虽然是首领的儿子,但是他从十四岁开始就已经上战场了,这四年下来,他几乎就是在战场上度过的。
为了食物和奴隶,与别的部落打;为了财富和粮食,与低地人打;为了保护家人和部落,与狼群打。
战争的血液已经在他的血脉里流淌着,他无时无刻都想成为自己父亲那样的勇士。
“父亲,这次为什么没有让我参加!”作为部落中有名的勇士,亚岱尔很不理解自己的父亲为什么没有让自己参加这次掳掠低地人的活动,所以他直接来到父亲的帐篷,质问道。
“难道我不够勇敢吗?难道我做了什么错事吗?”直到出发的前一夜,他才知道自己不在出征的队伍里,这让一向自负的他很难受。
而部落首领罗纳德却很是淡定地当着儿子的面,一遍又一遍的擦拭着手中一把锋利的铁剑,专心致志。
“你想说什么,我都知道,部落里也需要人看家!”
罗纳德轻轻地抚摸着手中的这把铁剑,这是他花费二十张狼皮换来的,他一直很珍惜。
对于自己儿子的苦恼,他也知道,等他说完,随即轻飘飘的冒出一句不咸不淡的句子出来。
“可是,为什么是我看家,我是部落里最英勇的战士,出征的队伍里最需要我了!”
对于这个理由亚岱尔表示拒绝。
“正因为你是部落第一勇士,所以我才让你待在部落里,保护你的兄弟姐妹,以及母亲!”
“我不想让出征后,听到部落被人袭击损失惨重的消息,明白吗?”
罗纳德放下手里的铁剑,盯着亚岱尔的眼睛说道,眼神里拥有着不可置疑的信息。
“况且,我们的祖先告诉我们,天下不会有自动跑到羊圈里的羊羔,有你在,也就放心了!”
最后,罗纳德狠狠地拍了拍自己儿子的肩膀,拿起铁剑,走出了帐篷,亚岱尔张开嘴巴,无言以对。
在罗纳德出来之后,几乎每个帐篷里都会走出一个战士,一个真正的高地战士。
大约等了接近十分钟,汇聚到罗纳德身后已经有了三百多人,这些都是部落里认可的战士,每个人脸上或者身体上,至少有三道伤疤,平均年龄都在三十岁左右,正是男人的黄金时期。
跨上马,罗纳德带着身后三百多高地战士,缓缓地走出营寨。
而此时,已经提前得知消息的坎贝尔部落,聚集了两百人的队伍,已经来到了格拉斯哥地区。
“首领,你看,让我们开始吧!我已经抑制不住心中的渴望了!”
坎贝尔部落此时埋伏在一个村庄外,看着眼前没什么灯火,也没什么人巡逻的村庄,其中一个秃头战士一脸渴望的对着部落首领说道。
“可以!大家一起上!今天一起快活快活!”
部落首领此时也按耐不住的大喊着,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的,甚是吓人。
随即村庄被两百多高地战士给淹没,狗吠声,婴儿的啼哭声,女人的嚎哭声,在这个宁静的村庄里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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