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中,使劲地咀嚼着,一股暖流从心底里升起,身体都轻松了不少,他这才感受好一些。
十来分钟后,感觉身体的舒爽感渐渐消失后,菲尼克斯耳边传来了马夫的厚重的声音:“斯丁顿码头到了——”
菲尼克斯立马从马车中挤了下去,来到一处三层的木楼中。
“菲尼克斯,该死的,你今天怎么那么慢,这里有一艘船刚刚靠岸,你需要去为他计算所有物品的价格,并寻找里面是否充满高级毛皮!如果别同行找道,你死定了!”
刚进办公室,菲尼克斯就听到了自己老板的声音,一个衣服绷得紧紧的大胖子。
“是,老板!”菲尼克斯来不及休息,立马从老板手中接过含有信息的纸张,然后迅速地离开办公室,前往据此不远的码头。
由于商业的发展,英格兰有钱人的需求越来越旺盛,而紧缺的商品总是那么稀少。
这时,向菲尼克斯这样的中间人公司就出现了,替商人寻找需要而紧缺的商品,成为中间商,赚取利润。
菲尼克斯马不停蹄地赶往码头,开始按照纸张,寻找信息中的货船。
眼尖的他,待发现其货船并没有所需的毛皮时,他并没有失望,因为他发现了更重要的货物——丝绸,虽然只有半匹。
丝绸一般而言都是整体售卖,贵族们也并不愿意买上只能够做半件上衣的丝绸。
将它出售给需要的落魄贵族,或者打肿脸充胖子商人时,半匹丝绸,缝补起那破洞的以前的丝绸衣服,或者加在原先的衣服上,充当装饰,却是个绝佳的选择。
将身上所有的钱——二十英镑,买到这稀缺的丝绸后,菲尼克斯就离开码头,来到一家相熟的落魄贵族家,销售掉这半匹丝绸。
一转眼功夫,他就赚取了三英镑的利润,虽然回去后,会遭到肥猪老板的呵斥,但这与他的梦想又近了一步。
就这样,经过一周的时间,菲尼克斯终于凑足了一百英镑,足够买上一辆简易的家庭马车,并且购买一匹阉马,且雇佣一个马夫了。
要知道,这可是他凑了三年的时间,相当于他一年的薪水。
带着家人前去车行,兴高采烈的购买一辆马车时,却出现了一个状况。
原先只有三家卖马车的,突然之间,冒出来了十几家,而且价格还便宜不少。
“怎么了?菲尼克斯!”妻子看着魂不守舍的菲尼克斯,奇怪的问道。
“我很犹豫,一个是计划已久的马车,今天突然降价了,这让我非常奇怪!”菲尼克斯满脸疑惑的解释道。
“这有什么,国王陛下废除了马丁家族、萨马尔家族、托马斯家族的专卖权,大量的马车厂商冒了出来,价格当然要下降了!”
一旁带着黑色高帽的中年人,同样看着眼前的马车,轻声解释道。
“原来如此——”菲尼克斯恍然大悟。
买了马车与马,顺便在马车行的推荐下,雇佣了一个忠厚的马夫,满怀希望的回了家。
等到了傍晚,菲尼克斯做着文件,规划自己得到的信息时,他的妻子突然跑了过来,吃惊地说道:
“我的丈夫,菲尼克斯,你永远无法相信,今天发生了什么?”
不待菲尼克斯回答,他的妻子就大声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