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怪,从这一日起,两个人仿佛暗中约好了,一道忙碌起来。
林慕自从正式参加了中文推广的项目,每天早出晚归,连公共课有时都不得不逃。回到宿舍倒头就睡,睡醒了就在电脑前忙着做各种教案,而一星期中最紧张的时刻就是周末。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参加一个常规会议,需要陈述自己所作的设想和思路,同时也要对别人的观点进行批驳。她甚至顾不上等辛华的晚安短信,就翻身睡着了。梦里面那个美国老太挥舞着教鞭,狠狠的抽在了桌子上,啪的一声,惊心动魄。
而辛华的工作也越来越忙。据他说,这是因为新换来的上司很喜欢他,以往插不上手的一些工作,也都交给了他,因为工作上本来就有冲劲,他自然也是满意现状的。
转眼秋风日渐萧瑟起来,走在校园里,大片大片的梧桐树叶落下来,枯沙沙的踩在脚底,有种清爽的脆感。有女生围上碎花的围巾,淡粉色的小花缀在身上,就像在怀念流连着的盛夏时光。
今天是辛华的生日,连蛋糕都买好了,她走到他住的小区楼下,可他临时发了短信过来,说是有应酬赶不回来,于是林慕只能把蛋糕放在他屋里,转身回学校。
夜色正好,仿佛漫天的星星一颗颗落进了千家万户,正是一家人围着吃饭的时刻,分外的温暖。林慕看看时间,抚到那块卡西欧的电子表,戴了整整三年时间,原本是鲜蓝色的橡胶外壳,此刻已经泛出了淡黄色,有几分陈旧和沧桑。
看到它,林慕心里的不快就略微淡去了一些。那是辛华送给自己的第一份礼物,在当时看来,数百块钱的手表,是个很了不得的数字。他把自己在大学生运动会上的奖金、加整整一个月在外打工的钱节省下来,才选了这样一份惊喜给她。直到现在,辛华偶尔也会提起那时候吃泡面吃到犯恶心的那些往事。
她慢慢的往回走。
路灯的光线透过了密密的常青树丛一直照到了地上,荫盖仿佛浓绿的云,将橘色的灯光晕染出浅浅的清淡气味。野猫蹑着脚步,仿佛古时如风侠客,从落叶杂草中窜行而过。
林慕数着步子,就这么磨蹭着,也到了宿舍楼下。
其实楼下的灯很亮堂,林慕微微仰了脸,习惯性的去看自己的寝室开着灯没有。
她的目光撞到身边的一个年轻人,逆着灯光,只让她看见半边的侧脸。
很久之后,周钦一会问过她:“你当时怎么认出我的?”
林慕总是着说:“我对好看的男人过目不忘。”周钦一的表情看不出信还是不信,只是笑笑,温和清爽:“真奇怪,你不好看,我怎么偏偏第一眼也能认出你?”
——其实这不是实话,那时的林慕,只是恰巧看见了那叠资料上打印着大学的名字。因为天天念叨着,格外刻骨铭心。而那个人顺着她的目光,放下了手里握着的电话,仿佛是和她极熟悉的老友:“嗨!林慕是么?”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认识了一个年轻的男人。在这之前,她听过他的声音,也用虚拟世界的字符聊过天。他们都过了乐于网上交友的年纪,谁也不曾邀请对方视频。她对他的了解,仅仅局限在海报上一张半身照,也几乎忘了,第一堂课上,那个摄像头对着满头大汗的自己几乎有四十分钟。
四十分钟,足够一个人认得另一个人的脸。
她愣了愣,才记起今天和周钦一约了取资料。因为辛华的生日,差点忘记,幸好回来得早,于是也直接忽略了互相身份的确认,微笑着打了招呼:“周师兄你好。”
林慕的脑海里,或者说是田思灌输给她的印象,周钦一不会是这样的。他太优秀,会显得有些张扬,就像在球场上频频灌篮得分的英俊男生,而不是在比分落后是沉稳如常、不慌不忙控球协调的后卫。
的确出乎了她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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