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用凉水扑了扑脸,才有勇气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其实并不愧狈,头发还是柔顺的束在脑后,有些微的红血丝,可眉眼间都是沉静——掩饰的那么好。
出去的时候,看见李之谨手中拿了酱料碗,正在专心致志的调拌。他将大衣脱了,一件很清爽的白色厚恤,低着头,露出轮廓分明的侧脸,仿佛手上的那个小碗是此刻最重要的事。
一抬头看见她出来了,才笑着说:“你吃辣的吧?试试我调的,一定超级无敌好吃。”仿佛是个得意的孩子,又放在她面前“真的很好吃。”
洛遥看着稠稠的酱汁,忽然有些愧疚:“哎,你刚才没生很大的气吧?”
李之谨的头发倒像是长出了一些,不再短短的像刺猬。其实这么短的头发才考验一个男人的长相,因为没有任何修饰的余地。可即便面对面的直视,他倒还是能经得起考验的,总算是赏心悦目。
他并没有不悦,唇角的笑很孩子气:“本来也还好。可是那个小姑娘真的太”他琢磨了一下“热情了。”
白洛遥发誓,她真的在他脸上找出了一丝苦恼,于是忍着笑:“也还好吧?她最多也就找你说了几句话啊,你也不用这么大义凛然。”
瞧瞧李之谨的样子,大约真的想要把筷子敲在她头上了:“你知不知道那张票就是在我旁边?”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贵宾票?”
他抬起头来,眼神柔和:“差不多,有我的专业讲解。”
她最初见到他,几乎全是自己在说话,而李之谨优雅的像是一个贵公子,风度翩翩;再见,他就像是个大孩子一样,充满叫人意外的活力。此刻却莫名的有些尴尬,仿佛一下子陌生起来,只能呵呵笑了一声,低头吃西兰花。
最后才记得问一句:“你们演什么啊?”
又是一个叫她意外的答案:的
昆曲。
一个圆菇落在了酱料碗里,真是不凑巧,溅起的酱料滴在了他白色恤上。洛遥看了一眼,深褐色,手指一动,似乎想替他拂去,握着纸巾的手苍白而用力。李之谨的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又抬起去看她的唇,随即微微低头,似乎若有所思。
洛遥强忍着不去看,只是把纸巾递给他,慢慢问他:“昆曲?”
“是啊,烂柯山,听说过没有?”
她记得一些情节,以前在书上看到的。
朱买臣和妻子崔氏相守二十年。最后一年崔氏不甘贫贱,弃他而去,终于没等到丈夫功成名就的那一刻。她去跪求丈夫的原谅,可不过是痴梦一场。崔氏受尽羞辱,投河自沉。
长生殿和牡丹亭,姹紫嫣红和悄语低言,都那么美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一部?
李之谨的眼神都深邃起来,淡淡的笑,最后说:“痴梦和泼水那两折,你不觉得戏剧冲突特别强烈么?”
那句话在洛遥的脑海里沉浮半晌了:马前泼水,覆水难收。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难免会被这样的残缺所吸引?的
后来还说了什么,洛遥差不多也忘记了,只知道自己吃得太多太撑,连酱料都换了两碗。而他调得是真的好吃,恰到好处的辣味,再平凡的菜色蘸了都会出彩。
李之谨不无得意:“你不知道么?我家当年就是做香料起家的啊!这是祖传本能。”
最后出门的时候不惧寒风,他开车送她回去,最后在小区门口,把伞递给她,郑重的关照:“明晚我来接你。”
洛遥点点头:“一定会去捧场的啦。”
李之谨果然给了洛遥贵宾级的待遇。她在后台见到饰演崔氏的女孩子,高挑纤细,正细细的往眉梢抹上妆彩,而化妆师正在替她戴上头饰。
她从镜中的看见一股浅浅流动的内在韵美,这么年轻,却又在汩汩的活动,一时间联想起了很多东西。很多在这近半个多世纪被人们抛弃的东西,终于还是慢慢的被记起来了。而只要记得就好,再细微的薪火,总会让人看见希望。
那么,或许走到尽头的时候,因为融进了先人血脉的文明,这个世界不至于是一片机械和财富的荒芜。尽管从来不能清晰的看见它们,因为它们和青铜器、瓷器甚至建筑都不一样,甚至载体脆弱到只是泛黄的词谱。可它们活生生的在唱,在跳,只有那么一瞬间的美妙,却从来不会逊色于任何的珍宝。
都说专心工作的男人总是最能迷惑人,洛遥抿唇笑了起来,她看见李之谨正俯下身,对男演员说着什么,她从没见过他这样肃然而认真的神色,她甚至能想象到他的语气,专注如一,像是那天在豆捞店,他喝了一口果汁,然后对自己说:“喜欢呗,就去做了。你知道就像李征远一样。”
那是他的曾祖,他随意的说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任何不恭敬的意思。反倒是隔了沧桑岁月,他却能如同自己的长辈一样,执着而深刻的热爱某一样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