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充满杀气吗?”想到那些人“怨恨”的眼神,就让她如坐针毡,恨不得早一步逃离。
“咦!有吗?我怎么没发现?”神经钝得可以的伯恩,完全一无所觉。
丹枫无奈地暗叹一口气。这人的脑袋打从以前就只装得下篮球而已,到现在依然没有多大长进!
不过正因如此,他才是独一无二的贺伯恩啊!
“对了,你现在住哪里?”自从她不理他后,他曾去她家找了她很多次,但都吃了闭门羹,见不到她的面。后来他们又上了不同的大学,彼此有不同的生活,就更没时间联络。
前几年才知道她搬家了,至于搬到哪里去,就没着落了。
“我们搬家了,现在住在花店楼上,就是你刚才要去的那一家,那是我姐姐开的。”以前为了躲他,每回他来找她时,都要家人帮忙应付说她不在。
“就是那一家啊!真巧。”若不是他刚好要去买花,也不会撞到她,更不可能将多年的误会解释清楚。
说到买花,他好像忘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是什么呢?
他努力地回想
“啊!”他想到了!他想起今晚有一个约会,但他完完全全忘了。
“干么?差点吓死人!”丹枫被他突来的叫声吓了一大跳。
他苦笑,不知该如何作答,连忙拿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的手机,才开机正要拨电话时,刚好手机也在此时响起。
他已有预感是谁的来电,认命地接起电话,还没开口道歉,就听到对方劈哩啪啦开骂。
“贺伯恩,你竟敢放我鸽子,还敢关机不接我电话,我要跟你分手!”紧接在怒吼声后的,是“砰”的一声巨响,差点没让他耳聋。
“怎么啦?是谁打来的?”看他神色有异,她好奇地问。
“没、没事”只不过他又被人给甩了,这一个还是昨天才开始交往的呢!
他原本眼“上一任”女朋友约好九点见面,结果练完球时却已经超过九点,他只好买束花想要当成赔罪礼,没想到又撞见丹枫,之后就完全忘了约会那回事。
算了,反正被甩掉也是早晚的事,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坑邙已;何况这次的分手倒是正中他下怀,因为他在今晚遇见了丹枫。
她才是他唯一真心想交往的女孩;为了她,就算再增加一次被甩的纪录又如何?
这几年来,不管他眼谁交往,心里总是忘不了丹枫,反而只是让自己陷入周而复始的被甩厄运。
今晚遇见她之后,他更加确定了他生命中的真命天女,就是骆丹枫!
要不然该如何解释他们之间纠缠不清的缘分?
从小学到高中,不是同校就是同班,一认识就是十年。之后,虽然因为误会而分开多年,但台北这么大,他们还能相撞,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在分开的日子里,他始终将她记在心底,不曾淡忘;甚至经常不由自主地拿女友们来跟记忆中的她作比较,结果当然是因而更加怀念她。
交往过的女友,没有一个比得上她在他心里的份量;既然如此,他决定下一步就是让她当他的女朋友。
但这想法必须从长计议,不能操之过急,以免又将她给吓跑
“你现在还是那么喜欢打篮球吗?”既然他不想多说,她也不再追问,决定转移话题。
这几年虽然没跟他见面,不过他的消息却经常可从报章杂志得知,因为他是台湾职篮的常胜军──“广宏”的主力得分选手。
只要是有关他的报导,她都会剪下来留存,现在已经集满三大本剪贴簿了。
“嗯。”说到最喜欢的篮球,他马上露出一脸傻笑。“虽然职业球员的压力很大,但是、我还是喜欢篮球。”
“那就好,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是件幸福的事。”她原本担心面对现实的压力,他对篮球的喜爱程度会降低。
因为兴趣和工作毕竟是不一样的,起码面临的压力不同,兴趣可以随自己心情安排,可是工作却不能任性。
“你呢?为什么不打篮球了?就我所知,当初不是也有大学篮球队邀你入校吗?为什么拒绝?”她的球技也很好,不过据说她从高中毕业后,就没再继续打球了。
“我不像你那么喜欢篮球,而且我除了长得比较高以外,并没有什么天分。”她当初是因为他才开始打篮球的,不是因为兴趣,原始动机并不单纯。
“谁说的?我觉得你打得很棒呢!”她是他认识的女孩子中,球打得最好的一位。
丹枫摇头苦笑。“那是我每天努力练习的结果,并不表示我有天分,而且篮球并不是我最大的兴趣。”
她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若不是为了能跟他相提并论,她不会每天拚命练球,打到手都长出厚茧来。
一直以来,她所追求的目标都是他,而非篮球。
“是吗?那你最大的兴趣是什么?”他一直都以为她很喜欢打篮球。
是你!自从小学六年级结下不解之缘后,她最有兴趣的事物一直都是他!
但脸皮薄的她不可能将这羞死人的事情告诉他,否则不就暴露了自己对他的爱有多深?
“我没什么特别的兴趣。”她虚应了事,转移话题。“倒是你,竟然能喜欢篮球这么久的时间,一打就是十几年。”他这份能耐,倒是没几个人能比得上。
“其实我计划等过了今年的球季后就退休。”这个决定他还没跟人说过呢!
“为什么?”身为他的头号球迷,这无异是个坏消息。“你打得这么好ㄝ!”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对一个运动选手而言,体力开始走下坡;再加上长久使用膝盖的关系,已经造成损害,没办法再像以前一样畅快地跑了。”这是一个让人无可奈何的事实。“所以我想光荣退役,只留下最好的记忆给球迷。”
“那你接下来打算做什么?”她能够理解运动选手的生命有限,尤其是篮球这种需要体力的运动,更是无法逞强。
“我想做教练,不用跑,但仍可跟篮球有所接触。”这是他所能想到的唯一退路。
不管是做学校的教练或是球队的教练都可以,他只想延续自己的篮球生命。
“你哟,”她忍不住糗他。“真是个篮球疑哩,不管做什么都离不开篮球!”
不过,这才是她认识的贺伯恩哪,一个满脑子只有篮球的球疑,她就是喜欢这个大球疑!
“没办法,谁教我只会打篮球。”除了篮球,他实在想不出自己还能做什么其他工作。
念书,他没有兴趣;上班,他嫌无聊;做生意,他又没天分。
所以说,除了篮球,他别无所长。
“谁说的,你可以去做模特儿啊!以你的身材和长相,绝对可以大红大紫的。一先不说他高人一等的身高,光他那张桃花脸就可以卖钱了。
每回只要有他的报导,那本杂志的销售量就会激增,他的魅力可见一斑。
“不行啦,我做不来模特儿的工作。”他露出苦笑。“要我摆ps,简直要我的命。”每次帮杂志拍采访照,他的表情和身体都很僵硬,还不如打球来得痛快。
记得几年前,他那个当造型师的弟弟贺仲恩,情商要他客串帮忙走秀,结果他却僵着身子在台上迈不开步伐。
从那次以后,仲恩就不敢再打他这个“花瓶”的歪王意。
没办法,他实在不适合吃那行饭。
“你知不知道?你的照片很抢手ㄝ!有时候在网站上招标,一张可以卖到好几百块哩。”她也是抢购者之一员,只要有他的照片,她拚死也要买到,纵使花费钜资也在所不惜。
“是吗?”他知道自己有一些固定的球迷,只是没想到有这么受欢迎。“可是,她们买我的照片干什么?难不成拿回去避邪?”
丹枫翻翻白眼。他这迟钝的一面还是没变,不过这也是她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记得以前在学校时,他认为那些来跟他告白的女生,都是因为他篮球打得好才心仪于他,全然不知他的长相才是真正的主因;更夸张的是,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全校最受欢迎的男生,他以为这都是玩笑话,当不得真。
正因如此,他跟男同学的感情都很不错,因为他不懂得恃宠而骄,完全没有身为偶像的优越感,跟现在的他完全一样。
“不说这个了,”他乘机提出邀约。“你明天有没有空?我们出去走走。”约会是成为男女朋友的第一步。
这是约会吗?她忍不住兴奋地想着,但仍故意装出一脸勉强的模样,回道:“应该可以吧!”
其实她的心中已下定决心,就算与世界为敌,她都要去。这可是他第一次正式约她耶,怎么可以不去!
看她一脸为难,他体贴地说道:“如果不行的话,不要太勉强”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之间。
但他还没说完,丹枫马上焦急地打断他的话。“不会!”一说完,她再度为自己急切的反应,一脸尴尬地找理由。“呃我的意思是说,我一点也不勉强。”
“那就好。”迟钝的他,当然不会发觉她的尴尬,开心地订下约会的时间。
“那我明天早上十一点去你家接你。”
“嗯。”她嘴角拚命往上扬,一脸的喜悦,藏都藏不住。
“我送你回家。”
“不用啦,我家就在前面而已。”她指着前头五十公尺外的花店。
“不行,怎么可以让你一个女孩子独自走夜路呢!”他坚持陪她走到花店门口,才跟她道晚安。
丹枫站在原地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虽然知道今晚所发生的一切都不是在作梦,但仍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
因为,这一切都太美好了,美好得不像是真的!
她真的见到他,还跟他共进情人节大餐,他还说他喜欢她,最后还很绅士地送她回到家门口
这些都是她以前作过的白日梦,没想到会在今晚一一实现!
这些都是真的吗?会不会是她又在作梦?
她好担心明天醒来后,才发现今晚的一切都是南柯一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