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念头不敢动过。
十年,他有了自己的一座商业大厦。
姑且算得上是一名成功人士。
这里的姑娘美丽而不缺乏热情,大胆表白的有很多,符合他审美口味的绝色尤物也不少,但每每想要接近的时候,占据大脑的,始终是那个人哭泣的样子。
她只哭过两回,却叫他至今心痛如刀割。
年少时动过一次心,几乎耗尽了他一生之中所有对爱的热情与精力。
十年前,他侥幸躲开了死亡,病房醒来那一刻,他满怀欣喜想要见到她。
然而,江父却告诉他,琳琅失血过多,在情绪异常激动的情况下,还不眠不休守了他一夜,身体早就垮了,现在还没有醒过来。
她的未婚夫一见到他,要不是江父拖着,早就想动手了。他那句愤怒的质问,他现在还记得清楚:为什么像他这样的家伙都能活下去,而无辜受害的琳琅奄奄一息躺在病床上毫无生气?
透过那窄窄的透明窗,她苍白虚弱的脸色令亲眼见到的人心痛。
他不信佛,但却只能通过这种虚妄的方式,祈求佛祖开恩——只要她能醒过来,让他做什么都愿意!
然后,他会安静的、没有告别的离开她的世界,不去再去惊扰。
他一定会真诚送上祝福,祝她婚姻美满、早生贵子,一生都平平安安、无病无灾。若有灾祸,通通报复到他的身上好了。
她已经禁不起任何的伤害了。
大概老天是听到了祷告,三天后,琳琅醒了。
他不敢去看她,怕自己心软,怕自己妒忌,于是留了一封信,买了一张飞机票,连夜逃离了这个有她在的城市,出国了。在一个任何人都找不到的地方,扎根落脚。
每当夜晚来临,思念蚀骨。
但没关系,他全都习惯了。
在这里,他的天赋与勤奋得到了认可,生活的如鱼得水,只是除了一点——他控制不住想她,想得要命,偶尔在街头遇上某个与她相似的人,都想冲过去抱住她、亲吻她,不让她离开自己视线半分。
就像上瘾了一样。
有时他也会卑鄙的想,要是当初他没有凭着她那一句话挺过来,而是永远的消失了。
她会不会多心疼他一些?
会不会在他的房间里偷偷哭泣?
会不会只记得他以往的好?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答案。
琳琅拨电话过去的时候,经常不接,或者敷衍撂下一句:我现在很忙,有空再说。
偌大的别墅少了一个活泼张扬的年轻男孩,再浓艳明丽的白昼也黯然失色。
管家见不得从小看到大的小姐那落寞的神色,要不是看着手机,就是盯着姐弟合照发呆。
小时候的少爷就像跟屁虫一样,吃饭睡觉都要黏着大小姐不放。
他还记得,小学放学比较早,小少爷回来搬了只小小的板凳,一屁股在玄关里守着,眼巴巴等着大小姐回来。
之前,他对小少爷十六岁还跟大小姐睡在一起颇有微词,但当两姐弟真的疏离了,小少爷也不爱回家了,老人家的心就跟爬上万千蚂蚁似的,难受极了。
老管家心想,决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他私底下叫了要好的私家侦探帮忙查一查小少爷最近的动向,差点被那些辣眼的照片吓得心脏病发,小少爷他居然迷上了一个老女人?还师生恋?还同居?
这还得了!
忠心耿耿的老管家立刻将情况汇报给了江父,琳琅也“凑巧”听到了,连忙表示自己愿意去劝劝弟弟“回头是岸”。
“起云,你现在年纪还小,谈恋爱也不急于一时……”
“啪——”
少年漫不经心勾起易拉罐的拉环,汽水飞溅。
爆破的声音惊得女孩儿后退半步。
众所周知,江家大小姐有着一双极为漂亮的眼睛,笑时弯如新月,而受到惊吓时,那对美眸便会瞪得圆了,流露出娇憨的神态。
当她眼里装着你一人时,心也要软化得不成样子了。
假如这是从前的话——
“说完了吗?说完就滚吧。”
江起云却是格外冷酷转身就走,真是讽刺啊,他乖巧听话时,不见得她对自己的事情多热衷,现在叛逆了,三天两头找上门来,还是以一种焦急的、沉痛的、哀求的姿态。
那些千篇一律劝人的话,他听得耳朵快生茧了。
“云云,你听姐说,我并不是反对你谈恋爱,只是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专心学习,毕竟还有一个月就快中考了,你也知道,爸爸跟妈妈对你的期望很高!你一直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应该知道怎么做的对不对?”
激怒,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打着“为你好”的幌子,再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保准叛逆期的小孩子气得暴跳如雷。
琳琅对此等技巧的运用是得心应手。
果然,少年狠狠挣脱了那只手,神情轻蔑,“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你若是想找个听话的宠物,那对不起,出门左拐,宠物店随你挑选!”
“嘻嘻……”
这刻薄的话叫路过的学生都发出了嗤嗤的笑。
女孩神情有点难堪,哀求道,“云云,你别这样……”
来吧,羞辱得越狠,日后就叫你小心翼翼、高攀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