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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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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

    “我的父亲开了一间电子公司,他的身体很好,公司仍然由他主持,我在里面当经理,每天上班八小时、领固定薪资,卖茶叶是为了完成外公有机茶园的梦想,不算是我的正职。”

    向秧秧感兴趣的问:“娱乐呢?每个人都有娱乐的。”

    “我喜欢玩股票。”

    他见过训练人类唱歌、打球的机器,而秧秧是训练他说话的机器,这段时间他说的话大概是以往的十倍多。

    “哈哈,我们兴趣相投耶!你爱玩股票、我爱数钞票,赚钱是我们俩的共同嗜好。”一弹指,她笑眼眯眯望向他。

    看她快乐,他也跟着快乐,秧秧是个容易把情绪感染给别人的女生。

    相处多日,他知道她是个笑面虎,知道她有许多面具在许多不同的时间戴上,心里想的和表面做的是截然不同的两套,这种人适合经商,却不适合交往。

    但再不适合交往,他就是喜欢她了,而且一天比一天更加喜欢,能怎么办呢?

    “接下来,说说那个江绯琳吧。”她知道挖掘别人的过去没道德,但她真的想了解他和他的上一段爱情,她明白问题出在自己,是她对爱情缺乏自信心。

    “我和她是高中同学。”白聿鑫不介意自己的过去被她挖掘。

    “然后呢?”

    “她家境清寒却力争上游,精神让人很敬佩。”

    “因为敬佩,你爱上她?”

    她讨厌他提起江绯琳时口气太平静,他应该火大、满脸的势不两立,好让她明白,他们之间已经彻底过去。

    “我是个闷葫芦,不爱讲话,所以她常来找我吐露心事。她来自单亲家庭,有个脑性麻痹的弟弟,生活把她们母女压得喘不过气,她希望将来能赚很多钱,让家里生活无虞。”

    听起来是个好女孩,但她才不说出这句评语。他应该要讨厌江绯琳的。

    “她没钱上大学,高中毕业就在餐厅打工,她长得很可爱,很多人问她为什么不去当明星,那些人的话影响了她,让她相信进演艺圈就能赚很多钱、改善家境,每次提起她的明星梦,她的眼底就会闪烁不已。”

    “你拿钱帮她进演艺圈?”

    “你是听我表姐夫说的吧?我没帮她进演艺圈,她是靠自己的实力进去的,我只是帮她缴交演员训练班的学费。那段时间她很辛苦,一面工作、一面上课,但她对自己信心满满,再辛苦都不喊累,她常靠在我胸前告诉我,她会成功、会被所有人看见。于是我要她辞职,努力朝她的方向前进,除了经济,我不能帮她太多,只能在背后默默支持,看她完成自己的梦。她常让我联想到逆流而上的鱼。”

    所以他替江绯琳养家是真的?

    “可是她一旦成功,就背弃支持她的男人。”

    “演艺圈是个复杂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之下,人很难不改变。”

    “你替她说话?老实招,你是不是对她余情未了?”她嘟起嘴,用手指戳戳他坚硬的胸膛,他的态度让她不满意。

    白聿鑫拉下她的手指头,与她十指紧扣。“我是觉得她可怜,一个女孩子,好不容易爬到今天的位置,她付出的,我们无法想像。”

    向秧秧同意。一个女人只身闯入丛林,还能凯旋归来的确不容易。

    为了他,她上网读遍江绯琳出道以来的所有八卦。如果江绯琳是利用白聿鑫的钱进入演艺圈,那么她也利用了吕立轩在歌坛的地位炒作绯闻,让她的名气爆增,之后,每个与她合作过的大牌男星都和她传出不同新闻,这些新闻让她的名气越传越盛,直到去年,她钓上现任未婚夫为止。

    她自己也在职场工作,知道要往上爬需要耍手段,成功绝对不是来自偶然,但她的立场不是江绯琳的死党,而是白聿鑫的女友,所以,她反对她、反对到底。

    她环住他的腰,抿唇,认真道:“不对,真正可怜的人是你,你付出了支持和关心,到头来却被背叛。”

    他微笑不语。

    向秧秧踮起脚尖,环住他的肩背,发誓似地对他承诺“有我当你女朋友的一天,我就不会让你可怜。”

    心被触动了!他从没想过要谁替自己说话,从没想过要谁去挞伐绯琳,只想着人各有际遇,怨不得她、怪不得自己,只要静待自己放下心情,事情就会过去。

    可是秧秧跳出来了,她为他打抱不平,把绯琳的人格打进地狱,她说的每句话都是因为舍不得他把亏吃尽,现在,她还承诺不让他可怜。

    心暖暖的,她的热情烧掉他的孤僻,反手抱住她,他不管这里是人来人往的百货公司里,也想回答:有你在,我就不会可怜。

    但他不习惯说情话,所以他抱紧她,很紧的那种抱法。

    她发觉了,笑着,笑得很邪恶。聿鑫是个容易被感动的男人,虽然他老用孤僻做掩护,碰到这样的男人,不知不觉间,她的心一层一层沦陷。

    “孤僻男,我们要在这里继续玩爱的抱抱吗?”

    白聿鑫莞尔,松开双手牵起她软软的手继续往前走,嘴角始终挂着一抹微笑。

    向秧秧停在礼服店橱窗前,静静看橱窗里面的粉红色礼服,那是件剪裁简单大方的斜肩及膝礼服,右肩处有个装饰蝴蝶结垂到腰处,莲蓬的裙摆间缀着亮片。

    “你喜欢吗?”

    “很喜欢。”所有女孩心底都有个公主梦,十七岁的时候,她穿过一袭像这样的粉红色礼服站在舞台上表演,可是那个梦好远了,远得她几乎忘记被瞩目是什么感觉。

    “嗯。”她回答完,白聿鑫拉着她的手往店里走。

    “做什么?”她把他拉回来。

    “喜欢就买下来。”

    “不,我已经老得不适合作梦了。”

    “每个人都有作梦的权利,就算你已经五十岁。”

    摇头。她知道自己已经不天真、不浪漫也不作梦了,现实的人生有太多事等着她去闯。“走吧,我们再看看别的。”

    之后,她看了一组保养品,没买;看了一件裤子,也没买;看见一个包包,还是没买。她是个很节制的女生,然后她看见一双高跟鞋,爱不释手,拿在手里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最后,又把它摆回架子上面。

    “喜欢的话,就买下来。”白聿鑫重申。

    他的财力可以为她买下所有摸过的东西,她不需要为一个小小东西想半天,如果这种行为叫做宠溺,他乐意宠她。

    “等我有钱以后再买。”

    “不必等,你在我的森林里消费了三双高跟鞋。”他拿走她看了半天的鞋。

    向秧秧抢回高跟鞋,直觉说:“只是一段关系,我不想欠谁。”

    话是她说的,她却被自己的话扯了心头,扭着、撕扯着,痛得让她蹙紧眉头。

    可她这种不服输的女人,越是这样,越要找话来证明自己没错。

    于是她嘴硬道:“不要反驳我的话。世间万物都只能维持一段美丽,水果只能拥有一段时间的甜美,蔬菜只能经历一段时间的新鲜,再好的海鲜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发出腐臭味,爱情也一样,最好在厌倦彼此之前先说再见,就不会有谁伤害谁。”

    白聿鑫不语,但他总有本事看透她面具下的真心,所以他清楚她在嘴硬。

    不硬掀开她的面具,他会用心慢慢抚平她的焦虑,让她慢慢相信爱情不仅仅是短暂。他不擅长言语,所以不在口头上辩驳,他要用行动证明。

    但他的不语看在向秧秧眼里成了默认,默认他们之间是“一段”默认天长地久不可能。

    心痛持续,她怀疑自己有没有能力蛊惑他,让他忘记那条逆流而上的美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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