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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md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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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起过我自己]

    这一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

    她从窗户往外看,觉得远处有些深蓝色的轮廓应该就是突尼斯的地中海。

    忽然钟声想起来,穆斯林们跪地祷告,空气里有低沉的起到的声音,她想,安拉听不听得到?

    开开门的是萨利姆,他气哼哼地说“走!跟我走!”

    她跟着萨利姆下楼,七天来第一次离开这栋楼,坐上一辆吉普车,穿过狭窄的山石铺就的街道和小巷,去未知的地方,她在车上时歪着头向外看了看,看见光脚的小孩儿在街上题足球,小黑脸,白牙齿,嘎嘎笑,声音像是小动物的一样,她也看见小巷的上方架在两边老楼上的竿子晾晒着穆斯林们的袍子,带着烤肉香料味道的风把它们吹起来,挡住一线天空,她坐在这辆弥漫着汽油味的老旧的吉普车上,心里忽然有小小的快活,仿佛自己不是人质,仿佛十九岁的自己在上学的路上。

    他们在一个清真寺的门口停下来,萨利姆推推搡搡地带她进去,沿着圆形穹顶的檐廊一直向里面走,在一个房间的门口,她停下了脚步,慢慢地整理了一下头发。

    萨利姆上来看看她“你怎么知道是这里?”

    她说:“气味。”

    萨利姆真的抽着鼻子嗅了嗅,然后说:“装神弄鬼,快进去。”

    他在后面推了慧慧一把,她踉跄了一下,好悬没一个跟头跌进去,然后马上站好,直起身来,她第一眼就看见了丹尼海格。

    他在一张长桌子的后面,席地坐着,身上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米色的长裤,光着脚,他的气色也很好,脸是金麦色,显得眼睛更蓝,他就像一个自在的观光客,从山地的夏令营来到海岸,换个地方继续休息,他果然一个人来了。

    慧慧被萨利姆推了一个踉跄进来的同时,丹尼海格坐直了身体,他没有立即过来拥抱她,也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控制局面,甚至没有跟她说一句话,只是稍稍坐直了身体,然后仔细地从上倒下打量慧慧,如同检验一个舶来的货物是否被妥善保存,是否完好如初。

    房间里面还有别人,游击队首领阿桑和他的几个兄弟,还有几个穿着黑色袍子的突尼斯人,他们坐在长桌子的另一侧,桌上放着几页文件。

    阿桑说:“海格先生您看见了?我是守信用的,您的女人不是好好地在这里吗?活的,完整的,干净的,那我这份合同您就要签了吧——放弃突尼斯自来水厂,您一个法国人,还是在自己家里好好忙活吧。”

    丹尼海格拿起笔来,扫了扫桌上的合同,当的一声,他又把手里的笔仍在桌子上。

    突尼斯人都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穿黑袍子的一拍桌子,阿桑仰头哈哈笑起来“海格先生,您是弄错了吧?您不签这个合同还来突尼斯干什么呢?您是不是要看我们杀了这个女人,然后再自己找死啊?”

    阿桑一摆头,萨利姆领命,上来就拽慧慧。

    她挣扎了一下,萨利姆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就往外拉。

    谁也没有看清五米之外的丹尼海格是怎么一下子就袭击过来的,看清的时候,他已经左手扼住萨利姆的脖子,右手狠狠一拳击在他腮上,就那么一下,慧慧好像听见了萨利姆那一侧脸颊上的骨头碎裂的声音。

    丹尼海格一秒钟都没浪费,把右手抬起来,抡圆了又要打下去,阿桑把一只上了膛的枪狠狠顶在他的太阳穴上,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个上一秒钟还懒懒散散,下一秒就上去揍他弟弟的穷凶极恶的法国人“你这个混蛋,你真实找死啊你,你这就不要命了,是吧?啊?!是吧?”

    他那黑色的枪口紧紧地顶在丹尼海格头上。

    蹲在地上,仿佛一心要打死萨利姆的丹尼海格忽然咧开嘴巴笑起来,慢慢回头,用自己的眉心对着阿桑的枪口。看定他的眼睛“你们,还有他,”他指一指躺在地上直抽搐的萨利姆“你们再碰她一下试试看。”

    阿桑说:“你不签字试试看!”

    丹尼海格慢慢站起身,看着阿桑“我不能签,我跟你们说了好几遍了,你们以为是我不供水,其实水源早就没有水了,我拿什么来供应?”

    “你们想要我放弃水厂?你们想要接手?你们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都能洗澡,对吗?可以啊,看一看能支撑多久,能不能撑到十月份的法军撤退纪念日。”

    阿桑略沉吟,说道:“那更好了,那简单了,我们不要水厂了,我要是杀了丹尼海格,多少人难过我不知道,但是很多人高兴是一定的,其中就有她。”他用枪口指一指慧慧。

    丹尼海格看看慧慧,还是跟阿桑说话“别管她高不高兴了,放她走吧。”

    阿桑说:“我放她走?然后你死在这里?不不不,海格先生,如果你不能把水厂还我们的话,那我宁愿你去死,女人留下。”

    丹尼海格看着这些突尼斯人“你们以为我来这里干什么?放她走,我能找到新的水源——这个条件不足以交换吗?”

    “新的水源?”阿桑笑了一下“我为什么信你?”

    “你可以不信。”

    后面那些穿黑袍子的家伙们开始付度掂量丹尼海格的提议几分虚几分实,几分真几分假,这个狡猾的法国商人究竟可不可靠。他真的是单枪匹马来的吗?他会留在这里帮他们找到新的水源,条件就是放这个女人走?

    新的水源,新的水源。

    在这个极度干旱缺水的国家,没有什么比这个东西更珍贵更让人渴望了。

    丹尼海格吧阿桑娜支枪慢慢地接下去,看着这群人,他的条件开出来了,他等着他们的答复。

    他一眼都没有看齐慧慧。

    他就是这样,他把她当做一个东西一样安排她的命运,从来不问她是否同意,这个自以为是的狂妄的家伙,他可真恨他啊。一直都没说话的慧慧握起拳头来,朝着丹尼海格走过来,站在他后面,慢慢地一字一句请组地问他:“谁说我要走了?”

    他回过头来看看她“我说的”

    “那我告诉你,我不走。”她看着他的毫无表情的脸,看着他的眼睛,坚决,执拗地说“你听着,我不走,你留在这里我就不走。你不走,我就不走!”

    他像是轻轻地笑了一下,抬头向外看了看,然后和颜悦色地对她说:“听话啊,你先行一步,我在这边帮他们找到水源就回法国,比你晚不了几天”

    她气得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眼前被水汽模糊了。她一头朝丹尼海格撞过去,双手抓住了他衬衫的领子,把他的脸拉下来,让他好好地看着自己“丹尼海格,你是没听清楚我跟你说什么呢,还是你老了,耳朵聋了或者脑筋坏掉了?我再说一遍,别让我重复,你不走,我就不走。我不走!我不走!你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

    他的手在外面扣住她的手,紧紧勒住,勒得她骨头都疼了,很久很久。他看着她的脸点点头“好,慧慧,好,你留下来,你跟我在一起。”

    突尼斯人很高兴,因为两个人质都留下了。丹尼海格信誓旦旦地说能找到水源,他们也打好了如意算盘,就算找不到新的水源仍有这个有钱人和他的情人在他们的手上,功夫总不会白费的。

    寻找水源的队伍很快上路了,除了丹尼海格和慧慧,以及监视并押质他们的阿桑的团队,还有一个熟练的打井队伍,他们带了足够的粮食,饮用水和一台小型打井机,起着骆驼上路了,按照丹尼海格的说法,一路向西南,朝着沙漠走去。

    是他把她扶到骆驼的背上去的。上去之前,他用突尼斯人拿来的袍子和头巾把她包了个严严实实,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他捧着她的头,看着她笑了。

    热乎乎的风吹过来。

    那一刻她身上都是汗水,她以为他会隔着面纱吻她一下,但是他没有,丹尼海格只是问她:“见过沙漠吗?”

    她摇摇头。

    “时间不会太久的,你就当做是一次旅行吧。”

    他把她扶上骆驼,她说:“捂得这么严实,我热。”

    “非这样不可,”他说“沙漠太热了,不包裹上,水分都蒸发出去,人就脱水了。”他说着帮她把脚裸也包裹好。

    突尼斯人在骆驼的脖子上拴上铃铛,他们的脚步陷在沙海里,深深浅浅的,脖子上的铃铛发出参差由和谐的响声,细如粉末的沙子被炽热的风推动,堆砌,形成大大小小的沙丘,一队人在高达沙丘的影子里行走,天空中偶尔有鹰飞过,忽然俯冲下来,可能是看到了从旁边长着针叶植物的洞中探出脑袋的沙鼠。

    可是其余的时间里,这里没有其他声响,也没有气味,只有广阔无垠的沙海和从沙子里的缝隙里蒸腾出来的热滚。

    这里再也不是那个雨水充沛被大河贯穿的城市里昂,这里再也没有那些宝石一样蓝色的湖泊。

    这里的水只存在于饥渴的人的幻想中。

    在白金色的北非沙漠里再回忆起法国的水,像一个人无心虚度了自己年轻时的爱情一样,再回头看,无限稀疏。

    他们在清晨出发,趁着天气没有时分炎热尽量赶路,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的时候,搭一个简单的帐篷,一行人吃些东西,休息一下,日头斜了,沙丘又有影子的时候,他们再继续赶路。

    丹尼海格一直没再跟她说话。

    他的骆驼就在她的后面,她有时候回头看着他,看看他的眼睛。

    她的心里很讶异,他们这是去找水源,为什么丹尼海格要带突尼斯人直奔沙漠的深处呢?她越想越觉得奇怪,再回头看看他,忽然就想通了。

    到了晚上,他们在一个沙丘后的背风初宿营,太阳一下去,沙漠里面冷得很快,阿桑点上了篝火,有人扎帐篷,有人喂骆驼。

    突尼斯人吃了东西喝了酒,陆陆续续地去自己的帐篷里睡觉了,阿桑临睡之前过来嘱咐丹尼海格和慧慧说:“我困了,得睡觉,不看着你们了,但是我告诉你们,一点儿动静我都能醒过来,别想跑,跑了的话,就死在沙漠里,都不用我浪费一颗子弹。”

    丹尼海格对着他的枪口说:“英雄,你不用每次跟我说话都把枪上膛,我明白的,你去睡吧。”

    之后篝火堆旁就剩下他们两个了,火烧得旺旺的,把人的脸照得发亮。

    丹尼海格用棍子拨了一下火堆,他没有看她,却对她说:“太晚了,明天要早起来赶路,你去睡吧。”

    慧慧忽然坐到他身边,压低了声音问他:“你的人埋伏在哪里啊?他们什么时候到?”

    “什么我的人?”

    她身子往后退了退“你别告诉我你是死心塌地地真要给这些突尼斯人找到新的水源。”

    丹尼海格喝了一口酒囊里的烧酒,擦了一下嘴巴,看着她:“为什么我不能?为什么我不能找到一个新的水源?”

    篝火啪的一响,一颗黄色的星星从沙漠上方的夜空悠地滑落了,丹尼海格对齐慧慧说:“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起过我自己”

    [三个海格]

    向上追溯“海格”这个姓氏跟泉水扯上关系,大约是在四百年前。

    那一代的海格名字叫做莫里斯,莫里斯海格,他是个世袭的男爵。画像上面的他,也是蓝眼睛,大胡子。

    在当时的法兰西,你要找一个最富有的贵族很难,但是你要是想找一个最穷的贵族,很容易,那十有八九就是莫里斯。

    在小猫牙山上一千米的地方,他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地,三个村庄和一座足够结实的石头房子——与领地上别的房子相比,那还是可以被称为城堡的。

    谁也不知道他的领地是怎么划分的:从山上遥望着现在的贝尔热潮,可是到了湖边,那就是另一个贵族的地方了;山上的雪水在春天融化,会直下山峰,可是泉水汇成溪流,溪流再变成小河,却是从小猫牙山的的东北部流下去的。看看莫里斯有多倒霉,连雪水都要绕过他的地盘,占据小猫牙山东北侧的那位姓伯潘,伯潘子爵。

    莫里斯的领地上没有泉水,只有两眼经常干涸的水井。

    没有足够的水,农民的庄稼种不好,麦子长得像杂草。玉米粒都是凹陷的,奶牛和羊都是瘦小枯干。

    莫里斯不是凶狠地压榨农民的贵族,当然他也压榨部出来东西,每年只收到少量的东西充当地赋:庄稼、蜂蜜、牛奶和一些苹果,这样自己勉强解决温饱。他不敢去参加贵族的聚会,因为没有体面的不打补丁的袍子。他没有女人,他一直是一个人,这也可以理解,贵族只能跟贵族通婚,有什么人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得只有爵位的莫里斯海格呢?他连狗都得自己溜。

    他有一条好狗,不是因为他漂亮,也不是因为它忠诚——狗还不都是那样?那因为它在一个好时候摔了好一跤。

    那是个春天,农历三月份。莫里斯海格找了老大老大的一圈,终于在一个悬崖边上看到了他的狗。它一定是从悬崖上滑下去了,没有掉到山谷里,而被一块突出的一角的岩石接住了。它看到了莫里斯,呜呜叫,请求主人救自己上去。

    莫里斯当然要救它,他没有别的伴儿。

    他拽着树枝,慢慢地从悬崖上爬下去,去救他的狗,他一手抓着树柱,另一只手终于够得到他的狗了,结果在这个自己从来没有来过的悬崖,在这个自己的领地上的死角,发现了奇怪的事情——在那条狗待的地方稍稍碰下,一根水柱从岩石的缝隙中喷出来。

    莫里斯把狗拽上来,自己坐在石头上想了半天,那根水柱喷得厉害得如同摩布的泉眼,那么岩石的后面一定有压力巨大的水源,没错,是山泉水的水源,那可不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能有的劲头。他想到这里振奋无比,当下开始寻找能接近这个水源的入口。在一大堆乱草和枯枝的后面,他发现了一个山洞,一个人可以半猫着腰进去。冷风从里面呼呼地袭来,打到脸上都是湿的,隐隐的立面还有流水声传来。这里是水源地,不会有错。

    莫里斯回到村子里没有声张,第二天自己带了火把来查看。

    果然在山洞的深处看到汩汩而流的泉水!他看到白花花的泡沫,就喝了一口,发现那水竟然有微微的甜味。

    这就是海拔一千八百米的海格水的泉眼。

    之所以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是因为山洞内部地势的缘故,入口的地方高,向里面越来越低,泉水喷涌出来,都向着悬崖的方向流去,最终从岩石的缝隙中流泻出去,而悬崖这一边都是石头峭壁,农民们从不过来,所以也就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道山泉。

    莫里斯带着自己领地上的几个心腹农民来到这里,开始修建引水下山的水渠,把泉水引向农庄。他的领地上终于有水了。汩汩地浇田地里,麦子和玉米灌了满浆,连甜菜都长了出来,牛羊上了腰,从那啊一年开始农民的收成越来越好,自己留下了口粮还能去集市上卖些钱回来。他们的地赋终于开始以货币的形式缴纳了。

    海格老爷也开始有了些积蓄,他翻修了城堡,购置了新衣和骏马,他四十岁了,觉得自己应该成了家生了娃了。

    那女人称为男爵夫人时才十六岁。

    她是没落贵族的后裔,血统高贵却家庭贫寒,否则不会嫁给已经四十岁的海格老爷,但是这女人是真的美丽,火红色的头发,蜂蜜一样的肤色和气味,腰肢纤细,声音婉转,海格老爷被她迷得颠三倒四。

    他们生了两个女孩儿和一个男孩儿,一家人在小猫牙山上富饶的领地里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他们本应该是安居乐业的。

    直到男爵夫人参加了一个在山下香贝里城举行的贵族的假面舞会。那时候她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仍然健康且美丽,年纪也不大,二十多岁,刚刚从果汁变成了美酒。

    她在舞会上结识了一个年轻人。他高大富贵,脸上戴着黑色的假面,可以看见他漂亮的眼睛,两个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刚开始插科打诨,有说有笑,到了后面都很沉默,人就是这样,燕子手打,心里面动那些龌龊肮脏的念头的时候,嘴上就老实了。

    她背着海格老爷跟这个年轻人幽会,一次两次过了瘾不算,还计划着怎么能做长久的夫妻。夜里她看着莫里斯的喉咙,想着自己的情人,手里握着剪子,心里想,要是一剪子下去,莫里斯死掉,她以后再也不用受相思之苦。不过要是她真用剪刀结果了莫里斯,自己肯定也跑不了,因此得想个别的办法才行。

    年轻的情人劝她稍安勿躁,又问她:“你知不知道莫里斯有个好宝贝?”

    女人说:“他有什么好宝贝?娶我的时候,戒指上的红宝石还没有米拉大。”

    “莫里斯海格的宝贝就是他的山泉,你要先找到泉眼在哪里,然后我们再弄死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才好。”

    于是她开始跟莫里斯哭闹,做夫妻这么久居然都不带她去看看那口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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