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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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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时还有发禁。

    发禁让所有高中男生的头像刺猬,洗头发时偶尔还会被刺伤。

    曾以为那时的我看起来不帅的原因只是因为头发太短,

    但上大学后发觉头发长了好像也不能改变什么。

    不过发禁跟这个故事毫不相干。

    就像古龙的小说里常莫名其妙出现一个女人,时间总是在深夜,

    场景是四下无人万籁俱寂的荒野。

    她通常会自言自语,叹了几口气,在小说里走了几页后,突然消失。

    直到小说结束,这位神秘女人都不再出现,也对小说剧情毫无影响。

    那她到底出来干嘛?

    总之,1980年代中期,我念高中。

    那时还有发禁。

    我是从乡下进城来念书的,那时老家连一盏红绿灯都没有。

    “台北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

    罗大佑的鹿港小镇中,把台北改成台南、霓虹灯改成红绿灯,

    那么唱的就是我的心声。

    我花了一些时间才适应这种离家独居的生活。

    我学会用手洗衣服,而且像灰姑娘那样任劳任怨,边洗边唱歌。

    偏食的习惯也改掉了,因为如果每次到餐厅都只吃喜欢吃的菜,

    不久就会腻,腻久了也许会疯。

    在疯掉之前,开始吃些平常连闻都不闻的菜,久了便什么菜都吃。

    庞大联考压力下的高中生活,是非常单纯的。

    除了念书就是考试,除了考试就是念书。

    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有人提醒你“业精于勤,荒于嬉”、

    “唯有流汗播种,才能欢呼收割”、“成功是属于坚持到底的人”

    等等让你觉得喘口气休息是罪大恶极的名言佳句。

    题外话,我应该就是那种坚持到底的人。

    因为后来我考上成功大学。

    “严归。”

    “郑传。”

    “让我们言归正传。”

    这是著名的这一夜谁来说相声中的相声台词。

    所以,让我们言归正传。

    故事是从刚升上高二时的一堂国文课开始。

    原本国文课是很枯燥的,带着浓厚乡音的老师念课文没人听得懂。

    偶尔他会试着讲笑话,但他总是边说边像马一样发出嘶嘶的声音。

    而且还会从齿缝洒出口水。

    但初秋的这堂国文课却让我的心提早入冬。

    “请大家推举一位同学,代表本校参加全国高中作文比赛。”

    老师说完后,同学们眼皮只微微一抬,似乎都没兴趣。

    得到全国高中作文比赛第一名又如何?联考作文成绩能加一分吗?

    “以孝顺为主题,写篇论说文。”老师不识相地继续说,

    “要写一万字,期限是两个月,写完后交给我。”

    有没有搞错?

    高中生的作文是为了成绩而写,平时写一千字已经够了不起了,

    竟然要写一万字?而且还是不能唬烂的论说文。

    那得耽误多少念书的时间啊。

    一股紧张的气氛突然在同学间蔓延,因为这是生死攸关的事,

    大家都很害怕自己会变成苦主。

    没想到竟然有一个同学举手站起来说出我的名字!

    “蔡同学的文笔一直是有目共睹,我相信他一定能为本校争光!”

    他说完后,同学们拍手叫好、欢呼声四起。

    “实至名归啊。”有同学说。

    “蔡同学。”老师露出笑容“看来你是众望所归。”

    什么众望所归?这叫众“龟”所望。

    这群乌龟就像古时候谁抽到签就得送女儿去山上嫁给妖怪一样,

    大家只会祈祷自己不要中签,根本不会管中签的人是谁啊。

    生物课里提到肾上腺素会让人突然生出神力搬起钢琴逃离火灾现场,

    此时我的肾上腺素应该正在分泌,于是我站起身大声说:

    老师,我的作文不好啊!

    “不要太谦虚。”

    这是事实啊。如果是谦虚,我就会说我的作文很烂。

    “为了学校的荣誉,你应该要当仁不让才对。”

    正是为了学校的荣誉,老师更应该挑选真正有能力的人啊。

    “同学们都对你这么有信心,你怎么反而没自信呢?”

    他们怎么可能对我有信心?他们只是想找个替死鬼而已。

    “你这种推三阻四的态度,我非常不欣赏。”老师瞪了我一眼。

    老师,你应该比谁都清楚我的作文成绩啊。

    “别说了!”老师似乎动怒了“总之,你就是众望所归。”

    可是

    “还说!”老师突然打断我的话。

    我张大嘴巴,欲言又止,悻悻然坐下。

    看来我的处境,就像在海产店的鱼缸里被食客点中的鱼。

    既然众望所归,我也只能视死如归了。

    下课后,那个举手推荐我的同学走到我身旁,用幸灾乐祸的口吻说:

    “谁叫你踩到人家的脚不会说声对不起。”

    我很纳闷,左思右想我什么时候踩到别人的脚?

    上课钟敲响时,我才想起上礼拜打篮球时曾不小心踩了他的脚。

    打篮球时肢体碰撞很正常啊,而且我也对他笑了笑表示不好意思,

    没想到他竟然会记恨这种事。

    天啊,才高中生而已,心机这么重。

    我无心检讨高中教育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一万字作文已够我心烦了。

    依照所有国文老师讲到烂的起承转合原则,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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