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念了,看着小周和王鹏身上的制服,愣了:这是干什么?
许老太他儿子也看愣了:他们也是警察?不对啊,他们肩章上没有星,不可能是警察!
那是什么?法官飞快的想着这一身制服是什么行当该穿的:军队?他们没杠没星的肯定不是。警察?可警察的臂章上不会有金绣纹!
法官似乎有些明白了,也知道自己这个判词里说的人是谁了。
但还是要念下去,全国人民现在都看着呢!虽然不是现场直播,但法官甚至已经可以想象的到明天网上以及报刊上会出现什么标题了:国安警察好心救助,摔倒老太反咬一口,中级法院胡乱判断
反正就是这些吧。当然他想不到实际上这场风暴在网上要更加猛烈,但现在也只能闭眼了,机械的念下去:如果被告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周与非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很有趣的一个判词:以常理推断,与情理相悖,不可能,有可能,很可能
所以,13万的医药费,周与非作为过失伤害一方,需要担负其中的10万元,同时拘留10天。
“很好,很强大,罚了又打打了又罚。”王鹏坐在观众席上轻轻的鼓掌“这是一片神奇的大地,总是在出现一些神奇的事情。”他点了点头站起来昂着头看看不知道他站起来要干什么的法官,又看一眼许老太和她的儿子,以及架好了长枪大炮的记者们“作为周与非的上司,我赔。我认赔。”他把行李箱打开“我没带这么多钱,以物抵债行不行?”他走过去把自己的证件和侦察证,以及小周和朱钧的证件一起扔在目瞪口呆里的小许脸上,慢悠悠的说“这个侦察证能抵一万么?!”他又把自己的制服上衣脱下来扔在桌子上“你看看这些东西够么?!不够小周那还有一身,要不要也赔给你!”
记者们兴奋了,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十几号人一起往前扎。王鹏扭过头厉声断喝:“今天谁他妈要是把我们是国安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就等着被请喝茶!”
众人退后三十米。
他转过头看着法官:“我不会在你们这儿上诉,有种的你们就把小周抓走!还的过失伤害,还以常理推断!”他喘了口气“既然是过失伤害,就不是普通民法纠纷了,你们把案子转给郑方的国安局吧。”
他看看满脸雪白的法官:“麻烦你转案,我们也好继续办事。”
然后他回过头看着呆若木鸡的母女俩:“你们放心,我们是按照法律程序来办事的。咱军事法庭上见。”
说完带着周与非和朱钧要走,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又回头问:“聂文鹏那个案子,是你们判的么?”
法官傻傻的摇头:“不是,那个是市高法判的终审。”
行了。王鹏扭头推开门走出法院。
而周与非临走之前还回过头来冲着法官说了句狠话:“我们正在出任务,本来不想亮出身份的,因为据说有个叛党卖国的小团体”
实际上,中级人民法院有权力审判关于国安警察的普通民事案件。但那法官好死不死的给判了一个过失伤害,这样判决之后必须由纠察接手来继续调查案件。
然后怎么判,就轮不到民事法庭说话了。
“他们真敢判啊!”郭怀玉听说这个事情了,所以在某记者的手机上看了个现场直播,听着判决一直笑个不停“行了,过失伤害了,要是民事法庭我们还真插不上手。”她笑逐颜开的给于学毅打电话“老于,有活干了。”
“什么事情?”于学毅的纠察大队正在马路边上拿着指挥棒做临检,也是无聊得很“有啥需要帮忙的,尽管说。”
“有个案子,可能明后天就被转到郑方国安局那边去。”郭怀玉笑个不停“你出马一下如何?关于我们队里小周同学的案子。”
“小周?”于学毅奇怪“那小姑娘能犯什么案子?炸死人了?”
“没有没有,你想到哪去了。”郭怀玉捂着嘴笑“遇上一个碰瓷的了。”
“碰瓷的?”于学毅哭笑不得“这是民事案,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有!”郭怀玉笑得很大声“人家告了小舟一个任务执行期间过失伤害他人。”
于学毅兴奋了:“行了!我这给郑方那边打电话,明后天案子一转我们就过去,好不好?”
“行,王鹏他们都在那边。”郭怀玉笑得很开心“好久没有这么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
法官就在法庭门口等王鹏他们。记者们在得到某些暗示之后大着胆子过来拍照摄像,只不过还没有人敢上来搭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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